小区楼下充电失火致3死6伤 明光一男子获刑5年
发布时间:2026-08-10 10:15:48 点击量: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8月22日,据明光法院微信众号消息,明光市某住宅小区居民在其住宅楼下给电瓶车充电,因充电过程中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导致楼上住户3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98万元的严重后果,该电瓶车车主因此被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以犯失火罪一审处刑五年。
现年52岁的安徽省明光市市民纪某某居平时以两轮电动车为交通工具。2018年5月21日18时许,纪某某骑其所有的两轮电动车至该市某小区其父母家,其将电动车停放在其父母所居住的单元楼楼下南墙外西南角后,从其父母家厨房窗户垂放电线至一楼给其电动车充电。因当时下雨,纪某某将充电插排放进电动车后备箱,并将电动车充电器用塑料袋包裹后放在该车踏板上,待充电器开始充电后离开。
次日1时许,该车充电位置起火,进而引发火灾,该小区7号楼17楼住户冯某某、陈某某逃生时坠楼身亡,住户付某某被烧伤经医治无效死亡,另有六名住户不同程度受伤,同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98万元。
后经明光市消防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为纪某某的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电气线路故障而引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纪某某违反安全用电,进而引发火灾,致3人死亡、6人不同程度受伤,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98万元的后果,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失火罪。鉴于其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对其犯失火罪处刑五年。
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