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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意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六类对象可获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26-10-17 08:45:14 点击量:

原标题:四川出台意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六类对象可获医疗救助!

发布会现场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7月21日讯(记者 乔永祯 摄影报道)7月21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将在成都举行《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海峰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四川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海峰

张海峰介绍,《实施意见》的总体目标是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实事求是确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同时避免过度保障。

《实施意见》共分为3部分内容、11条举措,主要包括:将救助对象统一为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6大类,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至贫返贫风险长效机制。

《实施意见》同时在明确救助保障范围、细化三重保障政策、优化经办服务程序等方面做了统筹安排。

此外,《实施意见》还进一步明确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工作推进时间节点及任务,即2022年全面实现医疗救助政策和经办规程市级统一,选择具备条件的市(州)开展医疗救助市级统筹试点。2023年全面实现医疗救助市级统筹。

张海峰表示,下一步四川省将认真落实《实施意见》工作安排,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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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永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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